溫州市私家偵探公司:婚前分手 男女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屋如何處理2025/3/18 8:50:07 人氣: 標簽:
目前,社會上不少男女朋友在婚前就共同購買了房屋,有的是雙方家長出資,共同署名;有的是情侶一方出資,共同署名等。但是,這些情侶一旦勞燕分飛,就會帶來共同產權房屋分割的法律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因為戀愛關系不在《婚姻法》保護的范圍之內,戀愛期間涉及的財產問題只能參照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
由于多數情侶在情深意濃時不計較財產擁有的方式,對各自所共有房屋的貢獻大小通常并沒有一個清晰的把握,導致日后對雙方在買房裝修過程中的出資情況很難認定,在拿不出相關證據的情況下,共同購買的房屋司法實踐中最后通常只能根據公平原則進行平分。
溫州離婚律師認為,情侶如果在婚前購買房屋或者購置其他大宗物品,應該保持冷靜的態度,不要將金錢和感情混為一談,盡量明確權屬,必要的時候進行財產公證,對雙方的權利作出理智和明確的約定,以避免日后因權屬不清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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