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私家偵探公司;離婚共同財產如何劃分2025/6/2 8:52:05 人氣: 標簽:
一、離婚共同財產如何劃分
離婚時,共同財產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等,均屬于共同財產。
首先確定共同財產范圍,然后通常由雙方協議分割。若協議不成,法院會根據財產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比如,夫妻雙方婚后共同購買房產,若無特別約定,該房產為共同財產。若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需對另一方進行補償,補償數額可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一方給予對方相應補償款。總之,共同財產劃分需綜合考量各種因素,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二、離婚時債務在法律上該如何分擔
離婚時債務分擔需區分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依據《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屬于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由夫妻共同償還。先以共同財產清償,不足部分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由法院判決。
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如一方在婚前所負債務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且債權人無法證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債務,由負債一方自行承擔。
三、離婚時債務在法律上如何分擔
離婚時債務分擔需區分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屬共同債務。一般先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個人債務則由負債方自行承擔。一方婚前債務,或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且債權人無法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基于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為個人債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