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私家調查公司;收到傳票后離婚算轉移財產嗎?2025/5/6 14:59:02 人氣: 標簽:
一、收到傳票后離婚算轉移財產嗎
在接獲法院送達之訴訟文件之后啟動離婚程序,此際實施的財產分割措施是否被視為財產轉移行為,須要依據特定情況具體剖析。假設在此離婚流程之中有任何一方蓄意隱匿、藏匿或者以低于市場價格的方式售出、轉讓婚姻雙方共有的財產,意圖以此方式侵犯配偶一方向應享有的權益份額,那么這類行為將極有可能被判定位財產轉移行為。然而,若財產的分割是按照公正、合理的原則進行,那么這就不能被視作財產轉移行為。
二、收到傳票后賣車會被認定轉移財產嗎
這需要分情況來看。如果在知曉被起訴且可能面臨債務履行等法律責任時,為逃避將來可能的法律責任而賣車,極有可能被認定為轉移財產。
在民事訴訟中,若債權人發現債務人有這種疑似轉移財產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阻止車輛過戶交易。并且在后續審判中,一旦法院認定賣車行為屬于惡意轉移財產,那么該交易行為可能會被判定無效。
但要是賣車行為是基于正常合理的理由,比如車輛老舊需要更換、因經濟困難確實需要資金周轉等,且有相應合理證據予以證明,那么通常不會被認定為轉移財產。所以關鍵在于賣車的時間節點、動機以及是否有合理依據來支撐賣車行為的正當性。
三、收到傳票后賣車算惡意轉移財產嗎
判斷收到傳票后賣車是否屬于惡意轉移財產,關鍵在于是否存在逃避債務履行等惡意目的。
若在正常的經濟往來糾紛被訴后,為償還債務等正當合理原因正常出售車輛,有合理對價且完成合法過戶手續,通常不認定為惡意轉移財產。
然而,如果是為了逃避生效判決可能確定的債務履行,故意低價轉讓車輛,或者將車輛無償贈與他人等,致使債權人權益可能受損,這種情況下很可能會被認定為惡意轉移財產。債權人可通過申請財產保全阻止車輛轉讓,若車輛已被不當轉讓,債權人還可在后續法律程序中,向法院主張撤銷該轉讓行為,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